餐饮企业比较关注的法律问题
1、知识产权方面(主要是商标权)。我国餐饮企业的发展具有特殊性,大都是家族企业,家族企业一般由夫妻、兄弟联合创业,随着企业的发展壮大,很多企业的掌舵人都“共患难,不共安乐”,家庭的纠纷(比如夫妻离婚,兄弟阋墙)致使企业一分为多,分离出来的企业往往继续使用原来的名号,这些企业容易在商标方面出现纠纷,例如您提到的九头鸟、九头鹰商标之争,此外还有湖北艳阳天和商务艳阳天的商标之争等。
2、创新菜品的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是专利权)。有的企业经过自己多年的摸索和实践,开发出新的菜品(例如香辣蟹、水煮鱼等),却被同行模仿“借用”,影响了经济效益,失去了竞争优势。
3、行业惯例纠纷。餐饮企业开张之日,按照惯例,一般情况下为其服务的供货商第一次供货都将免单。但是,有的商家认为连续一周都要免单。前几天的法制晚报报道了这么一件事,有家餐饮企业开张了,供货商和商家就因为应该一周免单还是一天免单而对簿公堂。
4、消费者吃霸王餐。有的消费者怀着种种目的,在菜品中悄悄的放入类似苍蝇、头发等物,以此向餐饮业经营者讹诈。
5、同行业之间恶性竞争。包括相互压价,相互拆台等。例如有的餐饮老板嫉妒同行,找社会闲人去竞争对手的饭馆吃饭,占上所有的餐桌,每桌就点一盘花生米,一瓶啤酒,在营业黄金时间阻止别的客人消费。
6、人事方面的问题。因为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流动性大,很多餐饮企业都没用给服务人员上保险,导致在这个方面的争议很大。例如今年四月份全总就洋快餐(麦当劳、肯德基)非法用工问题的争端。
7、行业专有名词和商标的争议。例如前几年沸沸扬扬的避风塘商标权官司风波,就是由于对“避风塘”这一名词的理解不同而造成的。(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