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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通知
关于第二阶段比赛的补充说明
国烹赛组〔2014〕13号
日期:2014年05月14日    来源:第七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    分享:
一、住宿安排

    因北京市劲松职业高级中学常营校区内公寓无法安排住宿,现提供附近酒店信息供参考:
    1.七天连锁酒店 (北京朝阳北路常营地铁站店)
    地址:朝阳区常营中路2号院甲2号
    电话:010-57920022
    2.连杰酒店
    地址:朝阳区东苇路9号鑫兆佳园15号楼
    电话:010-65430188
    3.速8酒店(朝阳路店)
    地址:朝阳区管庄京通苑小区46号(地铁八通线管庄站附近)
    电话:010-65709770
    4.中康国际酒店
    地址:朝阳区石佛营东里130号
    电话:010-85819201
二、其他事项

    1.部分作品确需场外提前加工的,由选手提前填写“场外加工申请单”(见附件1),在选手报到时提交,经裁判长签字批准后方可带进赛场。刀工成形、成熟入味的成品、半成品以及已吊制的高级清汤不予批准。自带基础汤汁需为未经吊制的鸡汤、底汤,不得入味,必须现场吊制。
    2.中餐热菜、中餐面点、冷拼雕饰选手,均须填写“知识产权声明书”(见附件2),在报到时提交;其每个作品均须填写“菜点质量卡”(见附件3),在赛场与作品同时提交。
    3.选手在参赛报名时提交作品及其作品名称,在报到后不得再作调整和更改。其中热菜、面点的地方传统菜点必须使用传统菜名,不得擅自命名并在菜点质量卡中注明菜点区域属地。
    4.选手现场调制汤汁,由原定的指定使用“浓汤宝”改为选用,每款作品均须选用一款竞赛总冠名单位提供的调料(具体名称见附件4),其名称并须在“菜点质量卡”中注明。
    5.为方便备料、减少浪费,中餐热菜项目第二轮比赛的主料,明确定为海鲈鱼一条(现场提供,规格为750~1000克,选手也可自备海鲈鱼)。
    6.冷拼雕饰项目的比赛,除制作一道冷菜拼盘,原定的一道为果蔬雕刻,调整为以“舌尖上的中国”为名称的自选创意作品,形式不限,凉菜、拼盘及果蔬雕刻均可。
    7.餐厅服务项目选手自备比赛服装及参赛用具(包含口布12块,放置口布花的杯、盘各10个,红、白酒杯各3个及托盘2个。)
    8.参赛选手自备比赛用刀具,如难以解决比赛现场有刀具出售,选手可自行购买。
    9.现场监理人员对选手操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违规行为和违纪现象进行记录,由裁判长、副裁判长在监审长的监督下按规定扣分(违规内容及扣分标准见附件5)。
    10.因赛场条件限制,原定的现场亮分,改为现场设成绩公告栏即时公布分数。
    附件1:“联合利华饮食策划杯”第七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第二阶段比赛场外加工申请单
    附件2:知识产权声明书
    附件3:“联合利华饮食策划杯”第七届全国烹饪技能竞赛第二阶段比赛菜点质量单
    附件4:竞赛总冠名单位提供调料名称
    附件5:现场操作违规内容及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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