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动态
关于创建“全国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及相关单位:
积极宣传和科学引导我国餐饮业及消费群体,提高营养知识,增强营养理念,改进营养行为,是全面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中关于“改善公众营养”的要求和贯彻国务院《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01-2010)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国烹饪协会与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联合主办,中国烹协美食营养专业委员会承办,开展了为期二年的创建“全国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的试点工作,并在武汉小蓝鲸健康美食餐饮公司、北京顺峰餐饮公司已取得显著的效果。
为了进一步推动营养健康饮食的发展,中国烹协与公众营养发展中心将继续开展“全国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试点工作,符合申报基本条件的企业,企业自愿申报,将征求省级协会意见,由中国烹饪协会、国家发改委公众营养与发展中心联合组成的专家评审小组,对企业进行指导验收。现将“全国营养健康餐饮示范单位”基本要求及管理办法转发各地,希望得到各地协会的支持,共同合作推动营养健康型餐饮事业的发展。
中国烹饪协会 公众营养发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