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垃圾”回收亟待规范
本报讯 23日,国家统计局长春调查队公布了长春市餐饮企业垃圾处理的情况调查,在被调查的16户餐饮企业中(大型饭店、小型餐馆、机关食堂、学校食堂各4户),2户自行交给外来人收走,不支付任何费用,也不过问其用处;14户被环卫部门收运,并支付了一定的处置费。长春“餐饮垃圾”回收处置问题亟待解决。
从每日产生的餐饮量看:一些大型饭店每日的垃圾量150公斤~250公斤;一些小型餐馆在15公斤~50公斤;一些院校食堂则要达到1000公斤左右。由于餐饮垃圾含水和油,易腐烂,挥发性大,所以分散收集严重影响了市容,而长春市就存在着收集无序,处置不规范的问题。
调查还发现,长春市处置餐饮垃圾的法规滞后。目前,长春市还没有一个指定部门对餐饮垃圾进行统一管理回收。长春调查队的调查员曲娜认为,应先明确管理部门和管理权限,按照市场有偿运行机制,确定餐饮垃圾收费标准和办法,餐饮业主责任、义务等,对餐饮垃圾的产生源头、收运过程及后续处置全程监管,依法管理。组建专业的餐饮垃圾收运处置公司,实行覆盖全市餐饮行业的垃圾密闭收运,定时、定点处置,防止出现随意处理、只收费不处理、处理不达标的现象。
文章来源: 华商网-新文化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