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餐饮住宿业与工业水电将同价
今年5月-12月,湖南省对餐饮、住宿业(不含KTV、酒吧、茶楼等娱乐服务业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用户,按照商业与普通工业用电价差缩小50%的原则,在商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降0.13元,其中由电力企业在电费结算时直接降低0.08元/千瓦时。
原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和执行商业电价的照明用电,0点-7点电价下浮30%的规定继续执行,不重叠优惠。
对餐饮、住宿业的用水价格的降价标准,由各市州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的实际价差的50%确定,降价资金的处理办法,由各市州政府确定。
从今年5月开始至12月,湖南省将对餐饮、住宿业用电、用水价格高出工业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在昨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湖南省物价局局长龚秀松表示,按上年度5月至12月的用电量和用水量来测算,此项政策将为餐饮住宿行业节省经营成本共计1.8亿元左右,其中电费成本1.4亿元,水费0.4亿元。
商业与工业水电同价分两步走
为确保全年各项发展目标的实现,湖南省委于4月29日召开了常委扩大会议,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春贤在会上要求加大促进经济增长的政策支持力度,其中明确指出要支持餐饮、住宿业降低经营成本,采取分步实施的办法,逐步实行餐饮、住宿业与工业用电、用水同价政策。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龚秀松介绍说,相关实施方案分两步走:第一步,今年5月-12月先对餐饮、住宿业用电、用水价格高出工业部分,实行减半征收政策;第二步,待下次电价和自来水价格调整时,一并解决商业用电用水与工业同价问题。
与原用电优惠政策不重叠实施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5月13日出台的有关通知,今年5月-12月期间,对餐饮和住宿业(不含KTV、酒吧、茶楼等娱乐服务业用电)受电变压器容量在50KVA及以上的用户,按照商业与普通工业用电价差缩小50%的原则,在商业目录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调0.13元。其中,由电力企业在电费结算时直接降低0.08元/千瓦时,由当地财政解决其余0.05元/千瓦时。
按照2008年度5月-12月的用电量测算,仅此一项降价额约1.4亿元。
原对旅游星级宾馆、饭店和执行商业电价的照明用电,0点-7点电价下浮30%的规定继续执行,不重叠优惠。
水价下降标准由当地实际价差确定
对餐饮、住宿业的用水价格的降价标准,由各市州物价部门根据当地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的实际价差的50%确定,降价资金的处理办法,由各市州政府确定。
目前各地自来水价格不一,以省会长沙市为例,经营性用水3.4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1.18元),工业用水2.2元/吨(其中污水处理费0.8元),减半收取价差,餐饮、住宿用水价格每吨将降低(3.4-2.2)/2=0.6元,也就是2.8元/吨。
统计显示,目前14个市州餐饮、住宿业用水每吨节省的成本,分别在0.3-0.68元不等。全省今年5-12月降价总额将达0.4亿元左右。
[有问有答]
用电同价
未必利于所有商业企业
记者:目前我省商业用电和工业用电计价方式有何不同?
龚秀松:目前我省的电价分类、电价水平和计价方式均由国家发改委直接制定,工业用电和商业用电采用不同的计价方式。
工业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将全天24小时分为尖峰、高峰、平段、低谷四个时段,为鼓励工业企业削峰填谷,在平段电价的基础上,尖峰用电加价80%,高峰用电加价34%,低谷下浮55%。
而商业用电考虑其营业时间相对固定,调节能力弱,采用全天一价,均按平段电价执行,现行商业电价分两个电压等级:不满1千伏每千瓦时1.03元(其中基金及附加0.0508元,下同),1千伏以上每千瓦时1.01元。
记者:商业、工业用电同价以后,对降低我省商业企业经营成本究竟有多大帮助?
龚秀松:根据目前商业用电和工业用电的实际计价方式核算,实行商业用电和工业用电同价后,商业用电的平段价格由现行的1.03元和1.01元分别降至0.753元和0.728元,35千伏的还可降至0.703元,考虑到同价后商业用电与工业用电一样实行分时电价,实际执行电价不满1千伏的约0.95元,1-10千伏0.92元,35千伏0.89元,比现行的执行电价可分别降低8分、9分、12分。
不过,商业用电和工业用电同价后,商业用电要执行峰谷分时电价,部分用电调节能力弱的商业企业,若尖峰、高峰用电多,易导致其实际负担电价比目前高。
文章来源:潇湘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