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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将执行餐饮业卫生规范 犯规矩将吊销许可证
日期:2013年1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烹调时先将四季豆放入开水中烫煮10分钟以上再炒,预防中毒……”
    在10月1日将开始执行的我国首部餐饮业卫生技术规范——《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中,各个细节上的“规矩”,有望提高在外就餐市民的饮食安全。
    此《规范》由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条件、加工操作卫生要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等6章43条组成。在《规范》中,对餐饮业采购、清洗、消毒、烹制等加工程序的相关细节,进行了具体规范。比如,在“消毒”一节里,规范细化到了“要求厨师、服务员洗手时,双手在抹上洗涤剂后必须再互相搓擦20秒。”
    昨天,辽宁省卫生厅监督处的相关负责人说,由国家卫生部制定的这个《规范》,目前已经被转发到我省各市,并要求近期学习。他认为,此《规范》的出台,意味着从10月1日起,饭店、小吃店、快餐店、食堂等餐饮单位的“门槛”将被抬高:如果某餐饮单位不符合《规范》要求,将被吊销卫生许可证。有关人士认为,此《规范》在操作上有一定的难度。省卫生厅的这位负责人则表示,他们将用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结合卫生许可证的审验发放,对此进行监督检查。至于洗手时间等细节,他们将对餐饮业的管理者加强培训,督促其执行,以保证百姓在外就餐时不再担心食品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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