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用工荒“荒”了员工的合法权益
编者的话
近一段时间,太原市的一些中小餐馆纷纷贴出“招聘服务员”的启事,餐饮业的“用工荒”现象正在蔓延。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服务员流失、短缺﹖本报记者对此进行深入采访,发现餐馆服务员普遍存在工资达不到最低标准、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缺乏社会保障、没有发展潜力等一系列问题,他们的合法权益亟需得到维护。要维权离不开工会组织,当前,省城的大多数社区、街道都成立了工会,但是其触角还有待进一步延伸。怎样把类似在餐馆就业的灵活从业人员组织到工会中来?这需要社区工会、街道工会进行积极而有益的探索。
条件太差强度大 脏累难留人
早上7时半,刘小龙(化名)还有点发愣。在太原市坝陵北街一家小餐馆打工的他,不到6时就开始工作,这个十七八岁的小伙子看上去很疲倦。而这家小餐馆不远处,另一家饭店透明的窗户上贴着一张大红纸,“招服务员若干名,年龄18岁以上......”一段时间以来,省城餐饮业出现的服务员“用工荒”,在中小餐馆表现得尤其明显。
7时半到8时这段时间是餐馆最忙的时候。一名客人要老豆腐,小龙错端去一碗馄饨,被骂了几句,他慌忙道歉,重新给客人换了一份。旁边的客人刚走又来了客人等着入坐,他赶紧跑过去擦桌子。“到9时多客人少了,我真想睡一会。”小龙用手揉了揉眼睛,说,“看到桌子就想到床了。”这家小餐馆由于最近生意不好,就新增了卖早点,小龙每天都得早起。“以前还可以睡到8时多,现在不行了。昨天晚上有几个客人在饭店里喝酒,今天凌晨1时多才走,我回到住处倒头就睡。最累的时候是中午饭时,直打哈欠,不过没时间休息!”小龙一脸无奈。他现在是店里惟一的服务员,每天从早忙到晚,他说:“原来有两个人,人家因为觉得累,不干了。”
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多数餐馆服务员喊“累”。据记者了解,私营小餐馆往往只有三四个甚至一两个服务员,他们没有分工,只要是店里的活,都得去做。小云在山西大学附近的一家小饭店打工,每天除了洗菜、配菜,还要洗盘子、打扫卫生,甚至要出去买菜、送外卖等。
此外,这些小餐馆大多卫生条件差,服务员的工作环境不容乐观。而且,虽然大多数餐馆承诺包吃包住,但是住宿的条件却很差。记者来到某饭店为员工租的宿舍,一打开门便闻见一股霉味,不大的房间里住了七八个人。小龙和小云的处境,是一些进城务工青年不愿当餐饮服务员的一个原因。
一边是餐饮业喊“招工难”,一边是服务员喊“累”不想干。餐饮业的老板们该好好反思了。工作不分贵贱,但是付出的劳动应该和得到的报酬相等。餐饮业服务员工作时间长、劳动强度大,理应得到合理的报酬,而现实恰恰相反。媒体不断报道,公众强烈关注,政府也采取了措施,但问题却得不到彻底解决。
工资太低无标准 哪能养活人
干一个月的活,挣不到200元钱。记者在对省城的一些中小餐馆明察暗访后了解到,服务员的工资普遍达不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好一些的能领300元到400元,差一些的只能领200元甚至更少。
在太原市新民二条的一家小餐馆,记者问一名正在收拾餐具的服务员每月挣多少钱,小姑娘红着脸不敢回答,记者再次追问,小姑娘瞅准老板出去的空当,向记者伸出两个指头,说:“200元,另外还管三顿饭。”记者看到,饭店里连她在内一共只有3名服务员,却要照应十几张餐桌的客人。
在太原市西华门街一家刚开张的饭店,一名服务员悄悄地告诉记者,当初说好是每月300元,现在是试用期,还没有领过工资。记者从饭店出来,看到门边立着一块“招聘服务员”的牌子。而在不远处的另一家饭店门口,也立着同样的牌子。
记者又走访了几家餐馆,情况都差不多。看来,工资低恐怕是导致餐饮业“用工荒”最直接的原因。采访中,不少服务员抱怨,现在干啥都比当饭店服务员强,做美容美发的、卖沙发家具的、当保姆的都比她们挣钱多,而且活还不是太累。有几名服务员表示,一旦有机会,她们会立马辞职不干。
记者在采访时还发现一种现象:老板以试用期为名,公开蒙骗服务员。一般是老板对前来应聘的服务员讲,试用期3个月,期间管饭,只发一些生活费,待试用期满后根据各人的表现决定用不用。差不多干到两个多月时,黑心老板便会找出种种借口将试用者辞退,然后再招、再退。一些小姑娘在经历过这样的遭遇后便不再选择当服务员。这恐怕也是造成“用工荒”的一个原因。
而在一些规模较大的饭店,服务员的工资状况也不容乐观。在太原市北大街一家颇有名气的饭店,记者问服务员每月工资多少?知不知道最低工资标准?回答是每月300多元,至于最低工资的标准是多少,她们几乎都不知道。而看上去,她们对目前的收入似乎很满意。
在今年省总工会着力办好的10件实事中,第一件便是政府及有关部门监督最低工资标准的落实情况。根据目前太原市餐饮业服务员工资普遍不达最低工资标准的现状,相关部门应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责成劳动监察大队专门监督检查各大小餐馆服务员的工资收入情况,一旦发现哪家饭店有侵犯职工权益的行为,便责令其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以确保餐馆服务员能招得来、留得住,从而为餐饮服务业的健康发展打下基础。
不签合同无保障 省事却害人
据了解,省城的大部分中小餐馆不与服务员签订劳动合同,签了合同的也仅局限于老板认为能用得住、能干得下去的部分员工。而给员工上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的几乎没有。
《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并就劳动合同的内容、期限、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法律责任等作出具体规定。而用工单位的执行情况却不尽如人意。
省儿童医院附近一家餐馆的服务员小芳说:“我们这里的服务员大都与老板是亲戚、朋友、老乡关系,来这里干活能挣钱已经很不错了,签不签劳动合同我们没有要求。”问到有无养老保险,他们中很多人不懂,听懂后认为更是非分的要求。
坝陵桥附近一家餐馆的老板说:“我们招服务员就愿意招农村来的,他们懂什么签订合同、上保险之类﹖招下岗人员当服务员麻烦就比较多。”还有老板说:“上社会保险﹖简直是天方夜谭,省城有名的民营企业中,保险能上全的也罕见。”
事实上,有的服务员也知道签订劳动合同、上养老保险对自己好,可是他们有苦衷。有服务员对记者说,养老保险自己还得掏一部分,不如多给些工资合算,再说,签了劳动合同、上了养老保险,不就被约束在这个地方了?自己又不打算永远在这儿当服务员。
看来,不签订劳动合同,餐馆老板和服务员各有各的想法和目的,但他们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图省事。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组成部分,是我国公民应享有的一项基本权利,作为雇员,如果单为省事不签劳动合同,那么一旦在工作中发生意外或与老板发生纠纷,又该如何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利益?既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权利,劳动者就不可轻易放弃。
出路渺茫没前途 只能是走人
6月8日是星期三,省职业介绍中心有一场招聘会。小黄在门口徘徊了很久,终于决定填写一份求职登记表。小黄在一家酒店的吧台当服务员,工作不太累,每月包吃包住还能挣六七百元,但是她觉得那不是长久之计。“不知道明天我还能干什么,总不能到30岁还当服务员吧!”提到自己的工作,小黄满脸困惑“就算到时候有饭店要我们,可是人总要想着向前发展吧。”和小黄一起来的同伴也向记者道出了自己的困惑:“饭店服务员一般只要18岁-25岁的人。如果想一直干下去,只有看能否被提拔,但这样的机会太少了。”据了解,在中小餐馆,从服务员升到领班需要两年,但并不是人人都有这样的机会。
刚“跳槽”的小李原来在一家中等规模的晋菜馆做配菜工,原以为在那家能学些东西,以后自己开家饭店,可他实际上就是打杂的,“干了半年没学下多少东西,觉得离梦想越来越远!”而和他一起来的一个朋友在理发店当了半年学徒,技术已经学到手,准备回老家开店。
小黄和小李的困惑反映出省城餐饮业“用工荒”的一大原因:服务员这个职业没有发展潜力。《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进城务工青年也有理想,他们也渴望得到发展,而发展需要学习和培训。作为用人单位,于情于理都应该对雇员进行培训。有人说,企业和员工不仅仅是简单的雇佣关系,更应该是一个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联合体。餐饮业特别是私营小餐馆不该是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