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全力构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 2008年基本完成
青海新闻网讯 记者从西宁市政府了解到,从4月起西宁市正式启动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到2008年12月基本建立起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并将今后的每年6月份确定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安全月。
据悉,西宁市将在这几年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体制、诚信制度、评价制度、披露制度、服务制度、奖惩制度等,使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实施有法可依。并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水平,逐步满足社会对食品安全信用服务的需求。并初步建立起食品安全信用运行机制,全面发挥信用体系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引导、督促功能,对食品市场中的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警示和惩戒作用。
在这几年时间内,西宁市将落实以下工作:地产蔬菜农药残留平均超标率下降3至5个百分点;全市学校食堂、餐饮业量化分级评审率达到95%以上;全市严禁制售和使用“瘦肉精”;全市从源头抓起,强化兽药、鱼药、饲料(添加剂)生产经营监管力度,确保养殖业安全;全市食品生产企业生产证许可证取证率达到90%以上;全市所有食品商场、超市的散装食品经营行为得到规范;全市大型市场、超市进货索票索证率达90%以上;全市将建立两个绿色食品市场;确立一批放心食品、无公害食品、拟建立100家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创立5至10个在全省乃至周边省区有一定影响和竞争力,并得到老百姓高度信任的食品品牌,使全市的食品安全质量明显提高,放心食品的市场占有率有较大程度的提高,消费者的安全感明显增强;本地面粉、肉类、儿童食品加工企业将消除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畜禽定点屠宰,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以上。严厉打击注水肉、病死畜禽定点屠宰,保证出厂肉品质量合格率达到100%。严厉打击注水肉、病死畜禽及产品上市销售,确保畜禽产品安全等。初步建立科学有效、集中统一的监管机制,提高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作者:王雅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