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解读食品安全法
各位新浪网友下午好,中青在线的网友下午好,我很高兴今天下午在这里跟大家一起在网上聊一聊食品安全法。刚才主持人问到了,既然党和国家都这么重视,老百姓这么关心食品安全问题,为什么食品安全还不断发生?我们制定了这部食品安全法以后是不是就能保证不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我们回顾一下1995年的10月,我们制定了《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实施这十余年来,总的来说在食品安全的水平不断加强,保证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个作用上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是随着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我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特别是最近几年,我们在制定食品安全法的过程中也统计了一下,2000年以来比较有代表性的一些事故,比如说2001年的时候社会轰动比较大的南京冠生园的陈馅月饼,接着就发生孔雀石绿,2002年,接着是多宝鱼事件,另外又是苏丹红事件等等,一直到2008年福寿螺、三鹿奶粉,不断地发生。发生这些事件我们发现这里边存在着问题大体上有这么三个,总的来说一个问题就是监管体制不够健全,使整个食品安全事故的监控处于失控半失控的状态,不能有效地进行控制。体现在它的控制不完善的这方面,它又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一些食品的监管措施、方式上,比如食品的标准不统一、不完善,食品的监测、评估不科学、不全面。食品的监测不规范、不完整,甚至还有免检的这样制度。这一系列造成了一些监管漏洞。
第二,企业应该重质量、重安全,向老百姓安全,向社会负责的这种意识不够,树立的补牢顾。它在生产中为了自己的利益,可以放弃他的道德底线,往里添加一些有害物质,造成人民群众的伤害。
第三,整个对食品生物链,从田头一直到餐桌,整个食物链监管的各个环节中间不是特别衔接得很紧密,是多部门分段监管,这样就出现一些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来讲,我们现在是制订一部能够解决这些问题的法律,应运而生的就是食品安全法。
主持人崔丽
李主任刚才从我们在食品安全监管上存在的一些问题,分析了一下,我想请罗院长从您的观察和研究来看,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
罗云波
实际上各位网友,刚才实际上李主任已经比较全面地分析了食品安全法出台的背景,我们国家确实是在食品的监管方面还有食品的安全方面存在着很多问题,在这些众多问题当中,可能主要的是我们在监管过程当中体制方面的一些问题。这次食品安全法的通过应该说是各个方面都做了很大努力,尤其是我个人的体会,成立国家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这可能是我们食品安全法里头的一个众多新的措施当中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措施,因为它是一个纲领性的东西。当然新的食品安全法里边我个人认为还是有很多精彩的地方。比方说建立可追诉的体系,从农田到餐桌,强化这个企业的诚信,企业是第一责任人,包括召回制度,还有问责制等等一系列。
但是众多比过去的《食品卫生法》更具体的新的一些举措当中,我觉得成立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我感觉是最为重要的。因为我们现存的体制,我个人认为我们食品安全的监管不是一个技术性的问题,尽管有标准的问题,也有检测手段的问题等等,但是最为重要的还是一个体制的问题。过去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在管理,老百姓形象地说叫做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但是段与段之间本来应该是食品安全是一个无缝连接的一个链条式的管理,但是链条与链条之间、环节与环节之间很可能出现断裂。这次三鹿给我们的教训是很深刻的,中间出现的奶站是谁也不监管的一个真空地带。所以,这个地带怎么能够来弥补,我们需要在这种监管体制下应该有有力的协调,监管者他也需要被监管,他是否作为,是否乱作为等等这些都需要。另外,国家的食品安全战略关乎到每一个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它也需要一个站在更高层面上的机构研究整个国家整个食品安全战略,指导性的意见还有综合协调。
因此,我对这部食品安全法说实在的也是寄予很大希望,当然这个希望,具体我们在执法过程中、实施过程当中还需要做很多努力,这毕竟是一部新法,我们怎样把这部法用好,这也是接下来一个很重要的课题。
主持人崔丽
刚才罗院长又具体分析了一下我们现在从设立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角度,高度分析了一下,再请李援主任从我们现在已经通过的食品安全法来看我们现在对监管体制都做了哪些具体明确的职责上的划分?它对解决以前各界老百姓抨击非常强烈的多头监管、重复监管导致一些监管空白,究竟会起到一些什么样的作用?
李援
关于我们国家的监管体制,它有一个历史发展的过程,1995年通过的《食品卫生法》,当时确立的对于食品卫生的监管部门是由卫生部门一家监管。随着我们的食品安全形势越来越复杂,一些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出现,一个部门的监管从田头到餐桌这个食品链特别长,一个部门监管就显得力不从心。为了使监管资源的充分利用,所以,从2003年、2004年开始逐步就增加了一些其它的部门,分别管,现在大家都比较习惯的叫做分段监管体制。农业部管农产品的种植养殖,食品生产由质监部门管,食品流通,超市、商场的监管由工商部门管。餐饮服务,我们吃饭的小餐馆、大饭店、酒店这些餐饮服务这方面是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来管。但是原来这个餐饮服务是在本法规定之前是属于卫生部管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了一个综合监管,因为整个食品和药品内在的安全性的问题是由食药局来管。这次是根据去年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技术改革方案,当时进行了大部制改革,把一些涉及到食品链条全程的和各环节跨各环节的事项,比如标准制订,食品的风险监测、风险评估还有信息发布、事故处置,涉及到各个环节的跨环节的这些都交给了卫生部,卫生部和视药局又调了一下,餐饮服务由食药局来管,现在形成了一个大体上四个部门,主要把我们整个食品监管这方面控制住。
我们维持了这个体制之后仍然有许多意见,常委会审议的时候许多委员都提出。2003年到2007年、2008年,这几年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也是在分段监管体制下发生这些问题。所以,现在如果还继续维持这种分段监管体制,许多人都认为我们的食品安全现状是不可能改变的。但是我们现在看,世界各国都根据自己的国情,既有一个部门全部管的,你比如瑞典,就设一个食品安全局,从中央到地方三级,就这一个部门,从农田到餐桌它全管了。但是也有像日本,由两个比较大的主要部门来管,一个是农业部门,一个是后生省,就是咱们现在的卫生部,两个大部门来管,然后中央成立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来协调这两个部门,然后把整个都要管起来。还有就像美国,美国跟咱们比较类似,它涉及的部门大概七八个,十几个,比如说农产品由农业部管,肉类由农业部管,检验检测就是食药局。它原来的食品药品监督局是设在农业部里边,由于它发生比较严重的安全事故以后,把食药局就从农业部中分离出来单独设立一个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着跨环节的事情。
罗云波
美国的管理当中有一个特点,它也是多部门在管,但是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在管,它是按照品种分类在管。比如说农产品刚才提到的,还有畜产品,由农业部门来管,它是一管到底,从农田一直到餐桌都是农业部门来管。大家可能有体会,去美国要过海关的时候,看到中国人会问有没有牛肉干,牛肉干是不能带进去的,是农业部在那里监管,而不是动植物检疫局、海关,而是由农业部管。因为畜产品是在农业部管,它也是全程在管。只要出了事情就是农业部的事情,中间不会出现断裂。我们是按照环节分段管,不是按照品种分类管。所以,有的时候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李援
这是我们这次立法的时候特别关注的问题,实行了几年分段监管暴露出来问题,属于我这一段的我管,不属于我这一段的我就不过问,互相的衔接、互相的配合,就使得一些信息、一些事故的处理不及时、信息不沟通等等这些漏洞就出现了,造成我们的食品事故一旦发生,尽管有这么多部门,会造成事故的扩大和蔓延,损害的加重。
三鹿奶粉事件是一个突出的表现,教训非常深刻。所以,刚才罗教授讲,我们这一次设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是一个对在我们分段监管机制的基础之上,做了一个很大的往前的推进,对监管体制的一个很大的改进,可以说将来我们的食品安全的保障性的措施。因为有了这么一个国家的层级高层次的意识协调机构,它就可以对各个底下监管部门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然后出现问题来进行协调,然后把这些漏洞都给补上。
主持人崔丽
国家安全委员会的设立更多地注重是出了事以后事后的协调机制,还是应该更多地注重它在监测,我们为了防止这个事故进行发生的作用上呢?
李援
它主要作用大概有两个方面,它不是事后才管,它主要第一个职责就是促进加强各部门相互之间的配合和沟通,这样它可以掌握全局。
第二,弥补监管环节之间的监管的漏洞、空白,主要大概是解决这两个原来存在的监管制度的缺陷,要把它改进。
罗云波
国家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肯定不会是一个事后的诸葛亮,事情都发生了以后你来仲裁该打谁的板子。因此,它应该有这么几个功能,一个是把握国家整体的食品安全的形势,而且做出宏观上的指导,比如说风险评估,基础性的工作等等,各个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等等,都要很好地来把握。
另外,综合协调。当出现问题的时候,我说的不是出现食品安全事件,而是在工作当中出现了比如说段与段之间大家不明确该谁来管,如果部门之间怕不管又衔接不上,管了可能又造成重叠或者是越位,这个时候他可以进行综合协调,说这个事情该谁做,这个事情该谁做。总体上来讲,机构如果是运行好了,一个是国家宏观食品安全战略,一个是出台指导性的意见,第三是综合协调。这三个方面的功能。当然最后就是如果出现事件,它也可以来甄别问题是出在哪个部门,该谁负这个责任。过去事情完了以后,你吵过来,我吵过去,谁也不负责任。以前的教训大头娃娃的事情,吵一吵就算了,哪个部门也没有说清楚,这次三鹿也是这样,当然三鹿最后是有官员出来问责,关于免检等等这些。但是在这之前确实是还没有。所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成立,它的意义是深远的,它是我们制度上一个很大的进步。
主持人崔丽
那就是现在看来,无论是媒体还是社会公众都对这个国家食品安全委员会寄予了很大的厚望和期望,觉得它是一个强力的部门,有一个强力的协调功能,包括像罗院长说的那些,应该有的职责。它应该是一种常设性质的机构。
罗云波
肯定是一个常设机构。
李援
我们可以预期将来它会发挥它应有的作用。
罗云波
我个人理解,老百姓也好,我本身也是一个消费者,这有一个过程,一部法律的出台也好,一个新的机构的出现也好,它不是说它们出台了以后,可能中国的食品就从此天下太平了。因为治理食品安全有一个过程,大家都要齐心协力来做好各自的工作,来积极地配合食品安全委员会,大家如果寄希望过高,可能也会带来其它的问题,我倒是想谁来做这个事情肯定都是一个比较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事情。因为食品安全确实牵扯的面太广,就跟我们山西的煤矿安全一样。因为食品安全还跟环境,跟我们国家的国情,经济发展水平,人的素质等等这些有关系。
主持人崔丽
我作为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关心的一个问题,也是前段时间,刚好也是在法律还在审议当中又出现了蒙牛OMP添加的问题,在此前也有关于食品添加剂的问题不断地被曝光出来,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老百姓每天吃的大量食品可能都接触过,但是对食品添加剂真的不是很了解。食品添加剂如果作为问题出现,这当中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界限?
罗云波
现在实际上新的食品安全法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在生产上不属于必要的添加剂是不能添加的。
主持人崔丽
您能不能介绍一下我们平时大家接触的那些必要的添加剂都是什么?
罗云波
添加剂的种类很多,比如营养强化剂,有些要强化一些,在婴儿的食品里强化赖氨酸,强化一些必要的,比如我们在有些食品当中强化维生素C、维生素D等,这一类的营养强化既是一类添加剂,这是必要的。另一类添加剂叫防腐剂,我们要严格按照它的标准和规定和指导性原则来做。因为防腐剂是一些食品容易腐烂,在它的保质期内需要加一些防腐剂,以保证食品不至于腐败。这个要严格按照规定来,如果超过这个规定就是有害的,这是一类。另外还有一类,比如说发酵剂,我们要蒸馒头需要酵母,如果不加这个就发不起来,这是工艺当中必须要的。我们做豆腐要用卤水来点,如果不点就不成为豆腐,这是我们要加进去的。
主持人崔丽
我再问您一下,这些必要性,它从食品安全角度来讲它是安全的是吗?
罗云波
一方面这些添加剂都是在卫生部门颁布的食品添加剂的名目里、条目里,而且不仅是颁布它的名称,还有它的指导性原则,就是怎样使用它。
李援
使用要限量。
罗云波
使用的标准、限量等等。应该这样说,老百姓往往有一个错觉,一听到添加剂就毛骨悚然,觉得添加剂是一个什么东西。实际上食品工业,我们的食品是离不开添加剂的。我们说个简单的,盐也是一种添加剂,糖也是一种添加剂,如果没有添加剂就没有食品工业。但是添加剂的使用一定要跟食品当中的搀杂使假区别开来。比如一些工业上用的工业碱,现在一些不法分子添加一些非食品添加剂的搀杂使假,这是一种投毒的行为,跟食品添加剂完全是两回事情。还有一类是滥用食品添加剂,本身没有必要,非要去用,比如说增白剂、吊白块,把馒头弄得很白,大家都以为是富强粉,实际上就是很次的面粉做的,这是叫做滥用,当然吊白块是不让用的,有些是漂白剂,本身是增白剂,只能是按照规定来,可是它不按照规定来。还有像防腐剂,防腐剂本来是限量添加的,但是我这个品质本身就不好,就很容易腐败,我就大肆地加防腐剂,给大家的生命安全造成影响。这是在添加剂的使用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这次在食品安全法里头再次把添加剂非常明确地提出来,在生产当中有必要的才必须要添加,没有必要的一定不许添加。
李援
对,关于添加剂违反食品安全法有三个关节,第一点,就是刚才罗教授讲的,食品添加剂目录中没有的,也就是食品安全标准中对于食品添加剂所做的规定以外的所有的那些物质都不能添加。只要添加,你就属于违法行为。
第二个违法,你如果要加食品添加剂标准以外的这些物质的话,比如说OMP,一定要先经过卫生部门安全性评估,认为它是安全的,并且添加进去对于改变牛奶的品质有利的、有帮助的、有必要的,列入食品添加剂名目以后才能添加,不能自己擅自添加,未经批准我就上市,我说好,我说无害,我就可以,这也是违法的。
第三个,你添加进去的这些东西就是目录里的食品添加剂,它的含量限量是多少,必须在标签和说明书上明明白白地写出来,老百姓拿出来一看,这上面写0.1%,就不能超过这0.1%,就像三聚氰氨,最后有一个临时限量标准是每公斤0.25毫克,如果超过这个标准也是违法的。你的标签、说明书一定要和里边的食品一定要一致,如果不一致,这个企业也是违法的,老百姓有时候到了超市拿起来就是看这个标签,它不知道里边是什么,我们企业一定要特别注意,在使用添加剂时这三点一定要特别注意。
把这三点把住,非法使用、滥使用添加剂的问题恐怕就能够造成的损害大大减少。
主持人崔丽
等于这部法的出台也给以后企业敲了警钟,起了这么一个作用。
罗云波
必须规范生产,按照法律来进行生产,这是最重要的。
李援
我还想说一下添加剂的问题。现在大家老觉得吃什么东西不放心,不敢吃。动不动咱们这几年说中国人民都是被食品安全事故培训出来,都成为化学家了,知道各种各样的化学名词。
有的食品里头添加十几种甚至上百种东西,添加进去是眼睛看不见、摸不着、闻不出、尝不到,给你什么你就吃什么,现在含有添加剂的食品到底安全不安全,是我们食品安全法监管部门要回答老百姓的一个职责性的职责。有责任要回答它安全不安全。所以,第一,规定了卫生部门要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风险监测,我们现在市面上的食品哪些有可能存在风险,有哪些可能存在问题。
主持人崔丽
要把预防做在前面。
李援
把预防做在前面,然后进行安全性评估。说这个水可能不行,我就提出来马上进行安全评估,有问题就采取措施,没有问题要进行信息发布。我们这次规定了一个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发布的制度,国家食品安全的总体情况,食品安全的风险、信息情况和食品安全性评估的情况,有好的有坏的都要向老百姓公开,要统一发布、定期发布,要让大家都知道我们现在处于整体状态下是什么样的,使大家能够吃得放心、吃得安全,这才是我们监管部门加强监管进行监管的一个最终目的。
主持人崔丽
您再说一下老百姓关心的话题,就是保健食品的问题,因为我也接触到了法律审议过程中,之前保健食品是不在法律的框架之内的,但是审议过程中,一些常委包括老百姓不断提出这个话题,因为大家现在跟保健食品接触越来越多,疑惑也越来越深了,所以这次食品安全法又把保健食品监管进来,不知道当时这是基于什么考虑?另外,保健品的现状怎么样?
李援
保健食品实际上也是食品,食品卫生法里就有规定,它叫做“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这种保健食品能够有效地促进人体机能功能的提高,但是它和药品一个最根本的区别就是,药品具有药理作用,它能治病,直接针对疾病的。保健食品它不针对疾病,不能有防病治病的作用,它没有药理作品,它是可以增强人的机理,比如抗疲劳,增强睡眠、通便、减肥等等,这是保健食品。这类保健食品现在我们国家最近几年发展比较快,大概现在一年有上千亿的产值。经有关监管部门批准的品种有将近9000种,已经形成一个很大规模。原来食品安全法草案提过来的时候,准备把保健食品当做普通食品采取相同的监管方式来监管。后来在征求意见,特别是去年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的时候,有相当一部分意见提出来要把保健食品在食品安全法中写出来。其中有一个理由就是,我们的保健食品和国外有不同的地方,中国的食品中食药同源的食品比较多,我们国家的保健食品里头那种含有中药成分,利用中药条理机能的比较多,占60%以上。其它的才是像国外的营养补充剂、膳食补充剂,什么矿物质、维生素这种添加的,国家是以这种为主。所以,中国的保健食品有它的特点,还要有一定的监管。因为现在这么多企业出现无序现象,比如随便夸大它的功能,搞成虚假的,本来不具有的功能我说具有这个功能,而且还暗示甚至宣称有治疗作用,这样诱导人去购买它,然后谋取暴利。还有好多未经批准自己就生产。
你要说保健,这个词就很难用什么界定,窝窝头是不是保健?现在来讲咱们生活提高了,窝头对咱们来讲真是保健食品,它是粗粮。所以,这里头很多意见说本法应该规定,所以这次都做了规定。
主持人崔丽
罗院长再给我们简单说一下您怎么看?
罗云波
保健食品是很重要的一类食品,刚才实际上李主任谈得非常全面了。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大家对健康越来越重视,因此保健品有广阔的市场,而且它的潜力还非常大。老百姓有钱了,就想日子过得好一点,吃得好一点,活得长一点,健康一些,尤其小孩想要聪明,姑娘想要美丽,老人想要长寿。从食品当中得到这些是大家愿意花钱的一个地方。
这些年来尤其我们国家,实际上我们的食文化和药食同源是中华文化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中国人信这个,跟很多外国人还不一样,药食同源、药膳等等,实际上是保健的,有很广泛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因此这个行业发展很快,一发展很快就带来很多问题,无序的竞争,而且鱼龙混杂,还有整个行业显得比较混乱。所以,它需要法律来给它进行约束。
比如说扩大宣传,暗示有什么什么功能,甚至是治疗包治百病都有。另外在制作过程当中添加一些药物的成分,好像吃了能够降血压,吃了很灵光,实际上是添了药在里头。当然也有完全什么都没有,完全靠宣传,我这里头有什么什么东西,或者是送检的仅仅是送检的东西,检测拿到批文以后就完全瞎来。这个市场显得很混乱,国家是规范了好多次。在这种情况下,为什么大家提出来保健食品这一类一定要写到法律里头去,还是对保健食品目前的状态有担心。当然我觉得写到本法里是很重要的,这样对我们保健品的规范,对保健品的管理,明确由谁来管,今后怎么去做,是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当然我们不是说鱼龙混杂就没有好的,保健品这个食品行业潜力很大,我们应该让它健康发展,有序的发展,真正为我们老百姓的健康起到作用,而不是对我们的健康起到伤害。
主持人崔丽
刚才两位嘉宾谈的一些话题也都是新浪网友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现在新浪网友也有一些具体的问题。
网友
因为食品安全法会从今年的6月1号开始实施,6月1号会不会出台一些相应配套的细则。
李援
这可以明确地回答这位网友,国务院现在正在积极地抓紧制定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条例,并且要在这部法律6月1号实施之前出台。也就是说在6月1号这部法出台的时候,法律和条例同时并行出台,这样就会更有力地,我看网上一些网友提出了细节具体的问题,就会在实施条例中加以规定。
主持人崔丽
这也是一个不错的进步,至少把法律出台以后老百姓有很多疑惑的问题,可能就会同时加以规定。
李援
是,一般法律是规定具体的制度、原则、大的框架这些问题,然后具体操作性、具体措施还是需要实施细则甚至于包括部门规章都要加以细化。
主持人崔丽
其实这部法律的林林总总,它包含的面是非常广的,我们今天的时间真的是十分有限,包括各位网友、社会公众关心的很多话题,可能我们还没有涉及到,希望以后两位嘉宾有时间,我们还可以继续进行交流。总体来说任何事情可能都不能指望一部法律来安天下,作为食品安全法怎么样能够让老百姓吃上更放心的食品,可能是更加有赖于各级政府、各个企业部门以后更好地贯彻实施这部法律,这样可能才能让老百姓对中国的食品安全卫生有更大的信心,因为毕竟食品安全是关系着你我他每一个人。
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谢谢各位新浪的网友。再见!
(聊天结束)
全国人大法工委官员解读食品安全法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月28日表决通过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的通过具有怎样的意义?具体如何来实施?如何让普通民众吃上放心食品?3月1日15:00,中国青年报、新浪网联合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有关负责人李援,中国农业大学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院长罗云波与中国青年报两会报道记者崔丽做客解读食品安全法,并与网友在线交流。
文章来源:新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