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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仍要开瓶费,顾客投诉"开瓶费"首获补偿
日期:2009年05月07日    来源:不详    分享:
    “中消协不是已多次曝光‘开瓶费’为‘霸王条款’吗?酒店凭什么还要收取我们160元的‘开瓶费’?”近日,市民顾女士来到鼓楼区消协,对南京某大酒店的行为提出质疑。经调解,酒店最终补偿顾女士200元餐券。据悉,投诉酒店收“开瓶费”并最终获得补偿的,顾女士在南京是第一位。顾女士称,3月8日晚,她和朋友们一道在某大酒店207房间用餐,自带了2瓶“五粮液”。临走结账时,服务小姐突然说,酒店“谢绝自带酒水”的,既然顾女士自带了两瓶酒,那就要另收160元“开瓶费”(每瓶80元)。

    “我当时就对此提出质疑,中消协和南京市消协不是已多次曝光‘开瓶费’为‘霸王条款’吗?”女士说,但服务小姐答复,她们要是不收的话,酒店就要扣她们100元。女士不愿意为难服务小姐,便先把“开瓶费”付了,事后才投诉到鼓楼区消协,要求酒店退还“开瓶费”。

    鼓楼区消协受理调查后认为,女士反映情况属实。酒店的规定是一种“霸王条款”,侵害了女士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女士有权要求酒店退还全部“开瓶费”。

    对此,酒店有关人士解释称,收“开瓶费”是餐饮业“行规”,许多大酒店都这样做。不过,酒店同时表示,为妥善解决此事,他们愿意主动找女士协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酒店送给女士200元餐券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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