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市场决定“开瓶费”
其实,餐饮企业收取“开瓶费”之所以引起社会的争议,一是这个规定与消法的相关条款相悖,有违法之嫌,二是有的餐馆漫天要价,动辄要收酒水价格的20%甚至更多,是典型的暴利。并且,餐馆的声明属于格式条款,既不合法又不合理,消费者要抵制他也是应该的。
虽然说相对于餐饮企业而言,单个的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但现在不是物质匮乏的年代,大街上的餐馆一家挨着一家,餐饮企业之间的竞争也非常激烈,有人“谢绝自带酒水”,自然也会有餐馆“欢迎自带酒水”。如果到这家餐馆时看到“谢绝自带酒水”的招牌,客人可以选择不喝酒水,也完全可以抬脚走人,找一家“欢迎自带酒水”的餐馆就餐去。消费者都不去他那里消费,岂不是要乖乖地把规矩改回来?
话再说回来,餐馆作为服务性行业,他的天性就是以盈利为目的。按照市场经济的原理,如果餐馆在酒水的利润上斤斤计较,出于竞争的需要,相对地,在饭菜价格上肯定就要便宜。中国有句俗话说,买家没有卖家精。若消费者都自带酒水让他赚不到钱,当然就要面临亏本的境地。于是,“堤外损失堤内补”,当然要把饭菜价格调高。不这样做,你让他喝西北风去?
向全国的餐饮企业倡议“开瓶费”协商解决,并要求明码标价,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在店内显著地方明示,笔者认为是解决问题的务实之举:与其总是争议“开瓶费”的去留,不妨让市场决定去。您说呢?
转载自:三秦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