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瓶费在厦“吃不开”
最近一段时间,沸沸扬扬的“开瓶费”官司,把酒店是否允许顾客自带酒水这个老话题又给端了出来。那么厦门市场对“开瓶费”到底持一个怎样的态度?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厦门很多餐饮企业虽然赞成收取“开瓶费”,但在实际施行过程中却游走于边缘,态度模棱两可。
在记者调查的十多家酒店中,很多酒家的负责人表示收“开瓶费”要视顾客实际情况而定。只有两家表示允许自带酒水,但也明确表明“自带酒水者不能享受本店优惠”;而另外几家星级酒店则明确表态,如果自带酒水则要加收17%-30%不等的服务费。此外,还有部分酒店则在餐厅门口直接打出“本店谢绝自带酒水”的告示。
在滨北的一家四星级酒店里,一位中餐负责人对记者说,现在不少人认为,酒店收“开瓶费”好像是在欺负消费者。其实不然,顾客到酒店消费,双方在是平等的,酒店是靠卖东西赚钱的,可以主张“谢绝自带酒水”;而客人也有不在这家酒店消费的权利。
但也有一些餐饮企业表示,顾客自带酒水要视情况定是否要收“开瓶费”。庐山大酒店销售经理张仁华表示,顾客到他们那里用餐,他们一般不收“开瓶费”,但一些大型宴会会适当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牡丹大酒楼总经理助理张小玲说,在她们店里经常也会碰到顾客自带酒水,但只要不太过分,她们一般不会向他们收费的,“特别是一些老顾客,他们有时会带一些家时珍藏的酒与朋友分享,如果向他们收取‘开瓶费’,显然不合适。”但她表示,酒店毕竟付出了场地与人工成本,收一些钱也是正常的。
在前埔不夜城的佳福园海鲜大酒楼,一位姓姜的服务员告诉记者,厦门人由于饮食习俗的不同,自带酒水现象不是太多。“比如厦门人大多喜欢吃大排档,来这里的顾客很多都是喝啤酒,而自带啤酒显然不现实,因此很少碰到向客人收‘开瓶费’的。但假如客人自带白酒,比如五粮液之类的,会酌情收三、五十元‘开瓶费’。”
厦门一些餐饮从业人士表示,“开瓶费”的问题归根结底体现了一个消费者消费时自由选择权问题,是否收取“开瓶费”折射出商家对消费者的宽容度。也许是城市整体氛围原因,厦门很多餐饮企业与消费者对“开瓶费”现象还是持宽容态度。
记者从市工商12315也获悉,厦门有关“自带酒水”的消费纠纷投诉几乎没有。而一些有过带酒水经历的顾客也表示,他们在酒店里有碰到提醒的,但最后酒店方面一般不会强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