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成效显著
2009年,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宁夏民委及各市、县(区)民族宗教局牢牢把握新时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依法加强清真食品管理,有效地维护了清真食品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了全区清真食品产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把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纳入民委的重点工作之一,各市、县(区)民族宗教部门也把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提上重要议程,不断强化对清真食品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抓管理,工作人员经常抓,抓落实,每季度召开一次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会议,及时解决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二是建立了民族工作部门和工商管理部门负责,商务、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检、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开展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联合执法;三是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全区聘请了181名清真食品特邀监督员有效地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加强了社会监督的力度;四是把清真食品管理纳入考核体系,进行单项考核和奖励。调动了各地的工作积极性。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
一是利用“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公众饮食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市县创建工作启动仪式”等活动开展专项宣传,共制作展板64块、条幅、挂图600余条,发放《食品安全法》及《条例》10000余份、宣传单60000张,申请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有关事项的说明2000余份,现场解答市民咨询200余人(次)。二是在街道、社区和集市设立宣传咨询点,悬挂横幅、制作展板,广泛开展清真食品宣传,共散发各种资料3万余份。三是利用办理《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检查的机会,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四是和宁夏新闻网合作,出版了《清真在我身边》一书,宣传了清真食品知识、民族宗教常识和清真餐饮文化,为穆斯林群众出行就餐提供了方便。五是积极开展培训工作,利用清真食品政策法规“三进”(进企业、进餐厅、进商场、超市)活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转变培训方式,坚持以人为本,主动上门为清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培训服务。自治区清真办和银川市民委联合,为银川市123家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大型餐厅全体员工进行现场培训,培训工作做到:不耽误企业正常营业、不租赁场地、不搞形式、不收培训费、不要讲课费、不接受吃请。节省了经费,节约了时间,扩大了培训面,提高了培训效率和效果,企业反响非常好。自治区清真办和兴庆区民族宗教局及兴庆区各工商所联合,利用各工商所例会机会,举办了13期培训班,兴庆区个体工商户共12000人参加了培训。据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全区共集中宣传60次,制作展板90块,条幅、挂图1000余幅,散发各类宣传资料10万余份。举办各类培训班100余期,培训清真食品执法人员和从业人员20000余人(次)。通过多形式、广范围、深层次的宣传培训,努力营造了依法管理、依法经营清真食品的良好氛围。
三、严把市场准入,加强日常监管
一是坚持严格的前置审批制度,严把清真食品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针对清真餐厅、商场超市、生产加工企业等不同行业特点检查关键环节,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放《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今年以来新办《准营证》和清真标牌1000多家,办证率达到98%。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各级民宗局和清真办在人员少,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克服种种困难,明确分工、划片包干,责任到人。工作中坚持做到边检查、边整顿、边处理、边规范。首先,严格牌证管理,对清真食品经营主体的资格进行严格的审核。对符合办证条件但没有办证的经营户,及时督促其办证;对已经发放《清真食品准营证》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采取对人、对证、对牌、对号的“四对”方式加强监管,做到“牌证齐全,证与人符、牌与证符、号与牌符”。在经营中因故达不到条件的,及时取缔或限期整改。其次,加大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及清真牛羊肉定点生产单位、加工销售摊点和重点区域的清真餐厅等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通过检查整顿,目前全区各市、县(区)大中型商场超市,均按规定设置了清真食品专营区或专柜,农贸市场清真食品销售区域划分明显,清真屠宰企业规范生产。其三,加大清理整顿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清真食品违法行为的力度。对转让、倒卖、出租、出借《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牌的行为进行及时查处。对擅打“清真”标识假冒经营者,协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合执法,及时清除假冒“清真”图案、文字等标识。三是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坚持从严、从早、从快的原则,及时妥善处理了3月份自治区信访局转来两份群众来信反映北京华联、东方红超市清真食品混放等问题、3月份,红寺堡一鸡肉销售店销售的假冒“清真”乌鸡问题、4月底吴忠大滇园清真火锅城发生的四川泸州生产的清真午餐肉和非清真午餐肉混装事件问题、6月19日高速公路鸣沙服务区发生的因餐厅擅打清真招牌引发的群众聚集讨说法的事件、8月份,《宁夏日报》内参刊登的“银川出现一批假冒清真餐馆”一文中反映的问题等涉及清真食品问题的矛盾纠纷。今年以来,全区各地接到数百起群众举报都及时进行了核实处理,没有影响全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四、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行为
一是1—2月份开展自治区“两会”及“春节”期间清真食品专项检查活动,共对1338家商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的摊点和重点区域的餐厅进行了检查整治,限期整改44家,取缔26家,收回牌证2家;二是3月份开始,对全区大型超市和连锁店经销的外省区清真包装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对全区大型超市和连锁店经销的22个省、市的500多种清真包装食品按产地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并与当地民宗部门和伊协联系,进行确认,进一步规范外来清真食品销售市场;三是对全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进行了拉网式检查整顿。四是自治区民委与自治区工商局联合,从6月份起,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专项检查活动,集中对宁夏清真食品市场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排查,其中,6-7月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屠宰等环节;8-9月检查餐饮、夜市及清真月饼市场供应等,并在中国(宁夏)国际经济贸易洽谈会和中国(宁夏)第二届回商大会期间,对银川、吴忠等地主要接待宾馆清真餐厅进行专项检查。同时,自治区民委向大会组委会推荐了银川市30多家符合接待条件的宾馆饭店和清真餐厅,供接待办参考,使会议期间穆斯林宾客接待工作顺利进行。五是新疆7.5事件发生后,主动组织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清真办到银川市区的新疆籍人员开设的餐厅调研,了解7.5事件后银川地区有无歧视和刁难维族人员的现象,同时,及时和石嘴山、吴忠、固原和中卫民族宗教局联系,要求了解当地维族人员经营情况,做好民族团结宣传工作。六是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于10月29日至30日,对银川市贯彻实施《条例》的情况进行了集中检查。石嘴山、吴忠、中卫、固原等地民族宗教局也配
合当地人大常委会对所辖区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今年以来,全区共检查清真食品生产及经营主体3万多家(次),限期整改600多家,处罚230多家,取缔1253家。
五、认真开展调研,探索长效机制。
一是召开了由银川市及部分市县区清真办主任参加的清真食品工作座谈会和清真食品义务监督员座谈会。分析了2008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研究探讨了2009年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二是组织部分民族宗教局长、清真办主任及部分清真食品企业,赴河南、山东、上海、浙江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对各地的清真食品管理,清真食品生产企业、民贸民品企业的发展和扶持等相关的内容进行学习考察,并就外省进入我区的清真食品及我区进入该地的清真食品的管理进行了交流。为今后加强和外地联系,共同做好两地互销的清真食品管理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三是7月28日-29日,召开了全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交流会,自治区清真办作了清真食品管理工作报告,银川、石嘴山、吴忠、固原、中卫、兴庆区和原州区作了大会交流发言,安排了各民族宗教局清真食品管理档案资料的展示交流,进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清真食品区条例》的培训学习和分组讨论交流,参观考察了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和餐饮企业。有力地推动了全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