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各清真餐饮企业:
为推动我国清真餐饮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清真餐饮业职工技能水平,加强清真餐饮企业之间的交流,达到培养清真餐饮企业高素质技能人才的目的,同时针对2008北京奥运会清真餐饮的需要进行技术练兵。中国烹饪协会决定于2007年8月17日在宁夏银川举办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在比赛同期,举办推动清真餐饮业发展的专题论坛。请各地行业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组织,做好参加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
附:1、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方案
3、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
2007年3月23日
附件1:
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一、组织委员会:
名誉主任:苏秋成(中国烹饪协会会长)
崔 波(银川市市委书记)
黑良杰(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厅长)
主 任:马云福(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主任)
王法正(宁夏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宁夏自治区烹协会长)
马迎秋(银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 主 任:冯恩援(中国烹饪协会秘书长)
李 军(宁夏回族自治区烹饪协会秘书长)
高寿象(银川市餐饮烹饪业协会会长)
吴 坚(银川市饭店业协会会长)
秘 书 长:张文才(中国烹协清真专委会常务副秘书长)
二、组委会下设筹备委员会:
筹备委员会由宁夏自治区烹饪协会负责组建,在组织委员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本届竞赛各项活动的筹备工作。
负责落实比赛场地,布置环境、设计流程、组织宣传。负责准备比赛所需厨具设备、调辅用料,并组织志愿服务队伍等。提供专题论坛场地、音响设备、布置环境等。安排好各地参赛选手的住宿和评委的食宿,接待领导和新闻媒体,保障车辆使用等。
三、组委会下设裁判委员会:
裁判委员会负责制定本次比赛的评判办法、现场监理、作品裁判和公布比赛结果。
总裁判长由杨柳常务副会长担任。
裁判委员会下设评委组、监理组,成员由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国家级评委出任。
附件2:
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方案
为推动我国清真餐饮市场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清真餐饮业职工技能的水平,加强清真餐饮企业之间的交流,达到培养清真餐饮企业高素质人才的目的。中国烹饪协会决定于2007年8月17日在宁夏银川举办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以期通过技能竞赛,达到企业间交流烹饪技艺、发现和选拔人才、合理使用人才、提高清真餐饮业队伍素质建设、促进清真餐饮企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根据历届比赛的经验,本年度职业技能竞赛将覆盖清真餐饮企业,并本着规范运作的竞赛原则,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比赛坚持“科学餐饮、奥运美食、创新实用、美味健康”的方针,提高清真烹饪技术的科技含量和文化品位,更广泛地动员全国清真餐饮企业及技术人员参加比赛,通过本年度职业技能大赛,推出一批适合北京奥运会不同客户群体需要的清真餐饮品种。
二、比赛项目
比赛工种为中式烹调、中式面点二个工种。比赛项目设个人单项赛即:热菜、冷拼、面点和果蔬雕四个单项。
热菜:在90分钟内采用不同主料、不同款式、不同口味、不同烹调技法,按10人量制作两款菜肴。
冷拼:在90分钟内现场制作一款(组)冷拼,至少使用六种原料以上。所用盛装器皿最大直径不超过20寸。
面点:在90分钟内用不同面团、不同口味、不同成熟方法、不同馅心,按10人量制作两款面点。
果蔬雕:在120分钟内现场制作雕饰一款。
三、参赛对象
从事烹饪工作6年以上,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好的专业创新技术、创新能力的职业厨师。有三年以上教龄的烹饪院校教师和从事烹饪的科研人员。
四、其它事项
1、报名:各参赛单位、参赛选手可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由各省统一组队报名参赛。也可直接向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报名。报名时提交同一底片2张二寸彩色照片。
2、参 赛 费:每人每项600元,每人可报二项。
3、比赛时间:
2007年8月17日至18日。
4、赛事咨询: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联系电话: 010-66094178 传 真:010-66062700
联 系 人:张文才
五、评判工作
1、裁判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比赛的标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标准〉中规定的相应工种高级工的要求,结合组委会确定的评判标准实施。
3、比赛的裁判,由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和国家级评委担任。
六、奖项设置
1、每个单项赛按比例设金、银、铜牌奖。金奖30%、银奖40%,铜奖30%。
2、在本年度技能竞赛中,分别获得热菜、冷拼(果蔬雕)、面点组的前30名选手,登记在册,将获得参加全国烹饪技术大赛的参赛资格。
3、在本年度技能竞赛中,获得各工种的优秀选手,由组委会授予《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最佳厨师” 、“最佳面点师”称号,并报请中国烹饪协会,吸纳为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委员。
4、本届组委会设置“最佳组织奖” 、“优秀组织奖”。
七、评分标准及裁判办法
(一)评分标准:
1、热菜:按口味与质感、工艺与火候、色泽与形态、创意与实用、营养与卫生等五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
口味与质感(20分):调味得当,主味突出,质感恰当。不符合要求扣1—8分,由于异味严重,不能食用的菜品不予判分。
工艺与火候(20分):烹法恰当,火候适宜,技法多样,特色鲜明。不符合要求扣1—8分。由于失饪造成生、糊不能食用的菜品不予判分。
色泽与形态(20分):刀工精细,色泽自然,配比合理,形态美观。不符合要求扣1—8分。
创意与实用(30分):设计合理,技艺新颖,体现创意,适合推广,不符合要求扣1—12分。
营养与卫生(10分):营养合理,食用安全,生熟分开,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4分。不能食用的菜品不予判分。
2、面点(点心):按口味与香气、工艺与火候、色泽与形态、创意与实用、营养与卫生等五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
口味与香气(20分):调味得当,口味适中,主味突出,香气纯正。不符合要求扣1—8分,由于异味严重,不能食用的面点品种不予判分。
工艺与火候(20分):工艺精湛,火候严谨,酥、糯、软、脆,质感鲜明。不符合要求扣1—8分。由于失饪造成面点生、糊不能食用的品种不予判分。
色泽与形态(20分):色泽均匀,形态优美,配比合理,细腻清晰。不符合要求扣1—8分。
创意与实用(30分):设计合理,技艺新颖,体现创意,适合推广,不符合要求扣1—12分。
营养与卫生(10分):营养合理,食用安全,调剂得当,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的酌扣1—4分。因卫生原因,造成不能食用的品种不予判分。
3、冷拼:按口味与质感、工艺与火候、色泽与形态、创意与实用、营养与卫生等五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
口味与质感(20分):调味得当,主味突出,质感丰富。不符合要求酌扣1—8分,异味严重,使菜品不能食用的品种不予判分。
工艺与火候(20分):烹法恰当,火候适宜,技法多样,特点鲜明。不符合要求酌扣1—8分。因失饪造成成品生、糊不能食用的品种不予判分。
色泽与形态(20分):刀工均匀,色彩自然,形态美观。不符合要求酌扣1—8分。
创意与实用(30分):设计合理,技艺新颖,体现创意,适合推广,不符合要求扣1—20分。
营养与卫生(10分):营养合理,食用安全,清洁卫生。不符合要求扣1—4分。因卫生原因,造成不能食用的菜品不予判分。
4、果蔬雕:按主体与设计、造型与色调、刀工与手法、创意与协调、卫生与鲜度五部分评分,满分为100分:
主体与设计(20分):主体突出,富有寓意,设计合理,构思别致。不符合要求扣1—8分。
造型与色调(20分):造型逼真,色调自然,层次清晰,比例恰当。不符合要求扣1—8分。
刀工与手法(20分):刀工细腻,手法娴熟,难度突出,技法得当。不符合要求扣1—8分。
创意与协调(30分):形态新颖,体现创意,比例协调,适合推广。不符合要求扣1—12分。
卫生与鲜度(10分):原料干净,作品卫生,器皿清洁,新鲜利落。不符合要求扣1—4分。
(二)现场操作过失扣分标准:
1、个人卫生要求工作服整洁,操作前洗手消毒,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不带戒指,不留长指甲,违者扣1—2分。
2、食物生熟不分,工具不洁,乱扔下脚料,不搞好操作场地卫生。扣1—2分。
3、失饪重做,或挪用他人加工的原料、汤汁。扣2—4分。
4、违反规定提前成型、入味、成熟或带成品参赛,每一项扣2—4分。
5、超时操作5分钟扣1分(含5分钟),以后每超5分钟扣2分,依次类推。
6、迟到每5分钟扣1分。
7、不服从现场监理人员指挥、调度和管理的扣1—10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参赛资格。
8、由于主观原因发生操作事故,扣2—10分。
9、不得用金属、塑料、竹木等非食品物品进行食品支撑、装饰(雕塑项目除外)。不准使用人工色素和有毒有害物质进行烹饪,违反扣2—10分。
10、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移动电话,违者扣1—2分。
如现场操作出现过失违规,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如实记录,监理长根据规定予以扣分;如情节严重需取消选手参赛资格,由总裁判长核准并签字。
八、竞赛程序:
(一)抽排场次:提前安排场次,通知选手。
选手报到时领取参赛证、场次通知单和餐具容器编号牌。
(二)检录:参赛选手需持参赛证、场次通知单、餐具容器编号牌和自备的原料、用具、餐具到比赛检录处检录,等候进入比赛现场。
(三)提前加工:本次比赛不设原料提前加工申请批准程序。允许选手将提前涨发的原料、汤料,未经入味的蓉、泥馅料,未成型的净料和盘饰、点缀品带进比赛现场。
(四)赛场:选手进入赛场,对号就位,认定所需用的用品、用具,现场监理将再次验料。作品完成,主动将餐具牌号贴在容器餐具底部,并保管好另一份同号牌,以便领取自带的餐具。
(五)送评:作品完成后,附作品说明表,由专人送裁判现场。每个品种需附带小盘尝碟供评委品尝,尝碟不需形态摆列,只鉴定口味、香气、火候。未经许可不带尝碟者,每个品种扣2分。
(六)赛场提供物品:
用具类:炉灶、蒸箱、烤箱、压面机、手勺、漏勺、砧板(菜墩)、料碗,供尝碟用的餐盘。
调料类:色拉油、香油、酱油、醋、盐、白糖、胡椒粉、淀粉、面粉、味精、鸡粉、发酵粉。
附件3:
第五届全国清真烹饪技能竞赛报名登记表
地区: 热菜□ 面点□ 冷拼□ 果蔬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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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手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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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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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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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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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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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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