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资讯
关于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学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民族事务管理部门、伊斯兰教协会:
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成立以来,始终坚持“继承、弘扬、繁荣、进步”的方针,在中国烹饪协会领导下,团结全国各民族从事清真餐饮事业工作者,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弘扬清真饮食文化,加强清真烹饪理论和穆斯林饮食风俗习惯的研究,提高清真烹饪技艺,培养清真烹饪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进行市场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建议,为发展清真烹饪事业,繁荣民族经济做出积极的贡献,2005年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称号。
根据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2006年将进行换届工作。请各地积极做好新一届委员的推荐工作,推荐人选要有代表性,包括信仰伊斯兰教的各民族代表,厨师、服务师、专家、学者的代表,对清真餐饮、烹饪事业提供积极支持的企业、团体的代表以及积极参加活动的个人代表。可分别推荐为委员、常务委员、副主任。经各地协商推荐的候选人,通过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并报中国烹饪协会批准后组成新一届专委会成员。
希望各省市协会积极做好委员的推荐工作,并于2006年4月底前将名单报送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以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联系方式
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
地 址:北京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 编:100801
电 话:010—66094191 传 真:010—66094170
联系人:张文才
附件: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三届委员推荐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