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赛主题 共两道主菜,每道主菜再分成14小份。 •主菜一:鱼类 挪威白色大比目鱼1条:4-5公斤 挪威帝王蟹2只:每只4公斤左右(由展会举办方提供) 三道配菜(选手可以自由选择) •主菜二:肉类 布雷斯法定产区生产的鸡4只:每只1.6 – 1.7公斤左右(由展会举办方提供) 三道配菜(选手可以自由选择) 注意:决赛时所用的主菜材料(挪威大比目鱼,挪威帝王蟹和布雷斯鸡)必须由展会举办方提供。 对那些自行携带材料进行比赛的选手,组委会将取消其比赛资格。 展示: 每盘菜先展示12小份,由选手提供,大小不超过1米×1米 或39英尺×39英尺。第13和14小份将由选手另外装盆展示(制作成成品模型),供餐厅主任评外观分及摄影时使用。 选手可以自带装饰性物品,如:有国家及民族特色的饰物,装饰在盘上供展示用。最终效果则取决于裁判的打分。 主菜材料由大赛指定并提供。此外,组委会在赛前会将比赛现场备有的原料清单发给每位参赛选手。选手可按自己所需向组委会预订原材料。不在名单上的原料,可由选手本人自带。 5. 评分规则 博古斯是国际烹饪潮流的发起者和领导者,是展示各国烹饪艺术的橱窗和舞台。大赛希望在发掘食物口味的同时也能够提升世界各国的食物鉴赏水平。 选手应尽量避免在展示作品时出现不必要的装饰物品。只允许出现自然的饰物(如贝壳)作为装饰物。这部分的评分将依据裁判的个人评判打出。 所有准备工作和菜肴的制作过程均在厨房督导委员会的监督下当场完成。 总分中的60分,其评定内容如下: - 品尝分:20分。最后打分时将翻倍计算。(20×2 = 40) - 外观分:20分 为了体现参赛作品的国家代表性,以及强调博古斯烹饪金奖大赛的原则和精神,评判时将“特色分”列为一项重要的评分标准,占品尝分当中的10分及外观分中的5分。 厨房督导委员会也会对选手的卫生清洁工作做满分20分的评定。此分数同时也包括选手对材料的使用是否合理,有无浪费等情况。此项成绩将决定在两队平分的情况下该由谁获得冠军。 统计时将同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的总分是由选手在每个比赛项目的得分累计得出。 如果某一评委在两天的比赛中有一天无法参与评分工作,其所打的分数将全部被取消。 督导员会确保所有菜肴都是按照比赛规定制作,菜肴制作完毕后,将直接由评委品尝打分。 大赛将在上午举行。选手每隔10分钟按顺序逐一开始比赛。比赛时间共5个小时。第一个选手要在开始动手后的5小时后展示完成的鱼类主菜,35分钟后再展示肉类主菜。其他选手按10分钟的间隔顺序逐一展示。 6.材料 比赛共分两天,在SIRHA展厅的一块比赛专用的场地内举行。 组委会将提供12个相同的工作台供参赛选手使用。每个工作台包括以下设备和用具:电磁炉(或电式/煤气式)、操作台、烤箱、冰箱、水槽各一个。 除了组委会提供的用具外,不允许选手将大型用具(如烤箱等)带到比赛现场。仅小型物件(如电源等)可以被批准携带进场。 选手必须自带的物件还包括:菜盘,调味汁杯,装饰品及自备的“烹饪小用具”。大赛将不提供以上物品。 9.裁判 裁判团由24个参赛国选派代表组成。裁判本人必须是餐厅或饭店的高级厨师,拥有多年烹饪及管理经验。 24位裁判通过抽签的方式各选出12位进行肉类主菜和鱼类主菜的评分。 裁判同时是本国代表团的管理者和领导者。主要负责本国参赛选手的赛前准备和赴法参赛的筹划、安排、协调等工作。 10.奖金 比赛结束后将颁发奖金。其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名: 奖金 20,000欧元 + 由克里斯丁·德莱萨女士制作的博古斯大赛金牌 第二名: 奖金 15,000欧元 + 由克里斯丁·德莱萨女士制作的博古斯大赛银牌 第三名: 奖金 10,000欧元 + 由克里斯丁·德莱萨女士制作的博古斯大赛铜牌 每位获奖者同时可获得奖位证书一张及奖牌一枚。 此外,博古斯大赛专设“特殊奖”,奖励在比赛中获“特色分”最高的参赛选手。 “鱼肴特色奖”,“肉肴特色奖”的荣誉也会稍后在颁奖典礼上颁发。一般情况下,已经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选手(即博古斯金奖、银奖、铜奖获得者)不能参与此奖项的评选。 同时产生的还有博古斯授奖学会颁发给助手的“最佳助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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