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召开全国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建设视年频会
2月23日,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召开全国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视频会。中国烹协作为中商联系统协会代表出席了北京主会场会议。
会议旨在落实中央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要求,同时分析总结前一阶段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情况,交流推广典型经验,进一步促进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组长、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做了重要讲话。会议由中央纪委驻民政部纪检组组长、民政部直属机关党委书记曲淑辉主持。天津市民政局、河北省民政厅、福建省民政厅介绍了开展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典型经验。
李立国指出,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从2010年9月启动以来,在各级党委和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民政部门精心指导,各业务主管单位认真负责,广大社会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和党员积极参与,创争活动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组织指导坚强有力。二是突出活动重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逐步加强。三是紧扣民生主题,社会组织服务作用有效发挥。四是注重典型宣传,创先争优的氛围日益浓厚。五是着力推进建设,登记管理工作和社会组织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李立国指出,“强组织、增活力,创先争优迎十八大”是中央统一确定的活动主题。社会组织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也必须紧紧围绕这一主题来进行。总的要求是,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按照“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受欢迎”的工作要求,着力解决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中的突出问题,着力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着力完善加强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的体制机制,组织引导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科学发展之先、争社会和谐之优,更好发挥社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维护稳定、促进和谐的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通过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主要实现以下目标:一是社会组织党组织覆盖率进一步提高。符合成立条件的社会组织,全部建立起党组织;不具备成立条件的,通过党建带群建、党群共建,做到党的工作全面覆盖。二是社会组织党建领导体制进一步理顺。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切实负起所属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加强对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积极探索成立省级社会组织党工委,明确并落实社会组织党建责任主体。三是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力进一步提升。转化一批后进党组织,提升一批一般党组织,巩固扩大一批先进党组织。四是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基础进一步巩固。带头人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党员队伍更显生机活力,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活动和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五是社会组织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内部治理结构更加科学有效,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意识不断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加突出。
李立国明确要求,要在抓好重点工作和主要环节上下功夫,着力加强党建,扩大组织和工作覆盖,完善管理体制,明确管理职责,搞好分类定级,监督整改提高,提高书记素质,激发党员活力,谋划工作思路,建立工作制度。要切实加强对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责任,搞好分类指导,加强典型引导,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研究和总结。
李立国提出, 各地要根据《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具体标准。对社会组织党的组织、领导班子、组织制度、经费场所保障、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做到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按照“五个好”的要求,结合平时掌握情况和年度考核结果,对社会组织党组织按五星(优秀)、四星(良好)、三星(较好)、二星(一般)、一星(后进)的标准进行定级。
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许鹏副局长出席会议。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科协等业务主管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全国性和北京市社会组织代表,全国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厅(局)党组负责同志,社会组织党工委负责同志,社会组织创先争优活动指导小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处、办)同志,省级社会组织代表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