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非“虔”,一字之差


两家的店招的确酷似。
苏州人对面食的喜爱由来已久,大大小小的各式面馆也遍布苏州的大街小巷,近日,苏州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面馆的招牌相似产生的不正当竞争纠纷,被指傍名牌的一方同意添加字样,以示区别。
一字之差 两家面馆招牌很相像
原告罗某系常熟“虞山面馆”的业主,该面馆登记于2003年,主要提供面食餐饮服务,在苏州餐饮行业具有一定的知名度,近年来开设了多家加盟店,遍布苏州市区与吴江、常熟等市,统一使用“虞山面馆”的字号。而被告姬某于2009年在吴江市开设了“虔山面馆”,经营范围与虞山面馆相同,两家面馆门牌的颜色和字体也较为相似,店内陈设的桌椅选择上也采用基本相同的灰白色调。
虞山面馆起诉 索赔5万元
感觉自己被“傍名牌”的罗某诉诸法院,主张“虔山面馆”名称中的“虔”与“虞”笔画、形象较为相似,四字的整体相似程度较高,且被告通过突出使用、店面装潢等方式刻意模仿虞山面馆的字号和店面形象特色,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仿冒原告商业字号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矛盾较为激化,两方各说各理,互不相让。被告姬某主张其面馆取名时并未考虑与“虞山面馆”是否相似,虔山面馆也顺利通过了工商登记,且在群众中也具有良好的口碑,门牌的字体和颜色也有显著不同,并不会造成普通百姓的混淆,故原告纯属恶意诉讼。
法官调解 虔山面馆门头下加了一行字
考虑到两家门店在当地都有一定的知名度,群众口碑也不错,承办法官为了查明事实深入门店实地走访,拍摄照片仔细比对,发现 “虞山面馆”和“虔山面馆”门头几个字的颜色和字体确实非常近似,店内的陈设也较为相似,容易造成混淆。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尽弃前嫌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姬某承诺尊重原告罗某对“虞山面馆”字号的使用权,且承诺在虔山面馆门头左下角添加“本店非虞山面馆”字样,以示区别,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该案纠纷圆满化解。
网友发帖称确实容易搞混
记者在网上调查发现,关于两家面馆容易让顾客混淆一事,网友们其实早有发觉。
2010年3月25日,吴江当地的“东太湖论坛”上网名“牵缚”的网友曾发过帖子《也来说说西门菜场的虞山面馆》,称当地一家虞山面馆面量不多,“建议肚子饿或胃口大的TX绕道”。结果马上由网名“天天早起”的网友回应:“ 楼主搞错啦!西门菜场边的不是虞山面馆,是虔山面馆啦!”很快也有其他网友纷纷留言,“看看清楚,两个字十分相似,我也被骗了好久呢。”“楼主说的那个是山寨的,经营模式和店堂装修修饰模仿的,不熟悉的肯定会上当的。”“开家面店还搞山寨,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呀?”
昨天下午,记者走访了位于苏州市区胥江路上的一家“虞山面馆”,店主告诉记者,虞山面馆的老板是常熟人,面馆的品牌最早也是在常熟打响的,现在已经有40多家分店,胥江路店只是其中一家加盟店,生意也一直不错。因为“虔山面馆”只在吴江有分店,因此还影响不到自己的生意,所以跟“虔山面馆”的官司他也只是听说,并不了解详情。当从记者处得知了最后的调解结果,他表示并不意外,“这么清楚的事情,肯定是我们赢了。既然法院调解了,他们就必须要改过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