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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请求全国人大释法
日期:2014年01月03日    来源:办公室    


座谈会现场

中国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冯恩援宣读《请求全国人大释法公开信》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刚主持会议

地方行业组织代表出席会议


中国旅游研究院学术委员会主任魏小安发言

北京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原伟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副主任戴学锋

    1月3日,中国烹饪协会和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向全国人大法工委发出《公开信》,请求全国人大对餐饮(住宿)企业是否有权谢绝消费者自带酒水、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等问题作出解释,以解餐饮(住宿)企业在经营中的困惑,从而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合法、稳定的市场秩序。
    1月3日上午,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中国烹饪协会就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的“餐饮业6条不公平格式条款”召开新闻发布会暨座谈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刚主持会议,中国烹饪协会冯恩援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宣读了两会《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的公开信》。餐饮(住宿)业内专家、律师就此事发表了各自观点,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主流媒体记者等出席了座谈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副会长吴晓燕,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兼新闻发言人边疆以及北京市餐饮行业协会会长汤庆顺、北京烹饪协会会长姜俊贤等出席了座谈会。
    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会长张润钢介绍了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所谓“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以来的各方观点及事件的进展情况,鉴于北京市工商局在12月9日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要求各参与企业根据这次发布的合同格式条款违法表述在一个月内开展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为了避免行政机关对市场行为进行不当干预,两会研究决定,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正式发出《关于请求全国人大就餐饮行业争议条款适用法律的相关问题作出解释的公开信》。

    与会的餐饮(住宿)业内专家、律师认为,北京市工商局《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条款》中的部分条款表述以偏概全,缺乏法律依据,有失市场公平,属于不当使用行政手段干预市场经济的下午;认为两会至国家工商总局意见有理有据,有法可依,客观属实。
    业界专家还表示,我国的餐饮(住宿)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占据主导地位,能够由市场自己解决的尽量由市场自身解决,市场不能解决的就由社会中介组织解决,只有当市场主体和中介组织不能解决时,才由政府来进行行政干预。
    在座谈会上,两会负责人表示将在提高餐饮(住宿)企业对相关法律规范的了解和认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促进餐饮(住宿)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和谐关系,在提高人们生活品质的同时,促进餐饮(住宿)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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