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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动态
中烹协表彰荣获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 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
日期:2013年1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烹饪(饮食、餐饮)协会,中央国家机关烹饪协会:

        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四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于2005年5月27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

国务院表彰的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是在党中央领导下,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实践,坚持马克思主义民族观,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民族政策,为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是推进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优秀代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彰显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先进思想和模范事迹,促进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我会决定对全国餐饮业荣获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

全国餐饮业荣获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的单位是:

江苏省南京市清真安乐园菜馆

天津鸿起顺餐饮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烹饪协会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

全国餐饮业荣获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是:

马宗礼(回)   上海市清真洪长兴餐饮食品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马建军(回)   西安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小寨饭店安德坊食府总经理、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

吴希敏(土家)恩施土家族自治州民族贸易技工学校校长、餐饮业国家级评委、 国家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餐厅服务)

白    林(回)   西城区民族宗教侨务办公室主任、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委员

李士杰(回)   中国民族报北京记者站站长、中国烹协清真烹饪专业委员会委员

        希望受到表彰的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模范表率作用,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为我国餐饮事业和行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坚持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精神,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同心同德,锐意进取,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

 

 

 

                                                                                           中国烹饪协会

                                                                                             200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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