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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发生纠纷后可向当地或居所地消协投诉
日期:2013年1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分享:

     昨天,北京、上海、香港和澳门四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正式开通了消费投诉“直通车”,消费者在上述四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到侵害时,都可向当地消委会(消协)进行投诉,当地消委会(消协)将及时与相关地区消委会(消协)联系调查调解处理。据悉,这是京、沪、港、澳四地消委会(消协)联合推出的消费维权新举措。
    近年来,港、澳地区赴京旅游和北京赴港、澳旅游人数不断增长,京、港、澳各类消费也在不断增长,消费纠纷也在增加。以往,港、澳客人在北京旅游、购物或接受其他服务过程中产生消费纠纷时,因在京时间短,无法及时投诉解决,只能在回到港、澳后再以信函的形式向北京消协投诉,对此,消费者感到十分不便。
    北京、上海、香港、澳门四地消委会(消协)消费投诉“直通车”的开通,建立起四地的消费维权联合机制。一是四地消费投诉处理机制。消费者在京、沪、港、澳任何一地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均可向消费纠纷发生地或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居所地的消费者委员会(协会)受理投诉时,会及时与消费纠纷发生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联系,解决投诉。二是四地消费者委员会(协会)投诉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四地消费投诉中出现的热点问题。三是四地消委会(消协)对涉及侵害四地不特定多数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事实,联合对外发表观点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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