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餐饮名街”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在完成对新疆昌吉回民小吃街申报“中华回民小吃名街”材料审查的基础上,于2008年9月19日至21日派出考察认定组,对新疆昌吉回民小吃街进行了实地考察认定,提交了考察认定报告,认为该街符合“中华餐饮名街”标准。 现进行网上公示,征询社会意见,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认定中心办公室。如无不同意见,公示期满后中国烹饪协会将授予新疆昌吉回民小吃街“中华回民小吃名街”荣誉称号。 联系电话:010-66094499、66094193(兼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 邮编:100801
中国烹饪协会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