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行业标准(SB/T10374-2004)《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认定条件》和中国烹饪协会制订的《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中国烹饪协会派出专家认定组对宁夏、内蒙古、陕西、甘肃地区申报中国餐饮业中、高级职业经理人进行了现场认定。经对申报人员的基本条件、现场考评成绩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步认定结果,现予以公示: 一、拟授予刘毅等21人中国餐饮业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名单如下: 刘 毅 刘 青 马勇刚 腾元红 杨爱凤 万 娟 马晓峰 胡春华 王晓光 梁金成 刘 玲 于春艳 徐武华 刘 波 王红桃 王万香 杨 飞 严明浩 孙金磊 李 梅 王万鹏 二、拟授予鲁刚等33人中国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资格,名单如下: 鲁 刚 吴星华 华晓燕 王 涛 丛 莉 王 伟 李 涛 薛 静 李丽莎 宋素玲 黄伟祥 彭德才 王丽君 詹建国 藏美娟 董丽华 孙飞虎 郭 涛 郑天志 边淑萍 王利方 白永峰 刘安泰 薛 刚 杜金霞 陈 灏 张清文 王 军 王 杰 张俊巍 徐业庄 雷五安 王 军 各单位及个人对以上认定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日起十五天内,将意见告知中国烹饪协会职业经理人专业委员会或认定中心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66094195 66094193(兼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邮编:100801
中国烹饪协会 2008年1月24日 |